第64节
受热水冲洗过,还有些泛着热气的红。
只是桃榆看着前胸后背上斑驳的伤口,眼里再也注意不到旁的,更是没有了什么旁的旖旎想法,只觉着一瞬间心口便堵了起来。
霍戍后背上自脖颈往下,横陈交杂的伤疤,或长或短,或深或浅,其间不乏刀伤枪伤箭伤。
桃榆只从旁人口中或是纸页上轻描淡写的了解到过战争,而霍叔身上留余到伤,让他窥见了战争真正的残酷。
“你还记得这些伤是什么时候受的么?”
桃榆轻轻的抚摸着比自己指腹还要宽,皮肉已经变形或凸起或凹陷了的伤口,心里疼的几欲不能呼吸。
若是换做寻常人,只怕是其间一个伤口便舍了半条命去。
他都不敢想霍戍在沙场上受这么重的伤是如何一次次熬过来的,有些伤口实在是触目惊心,身上留下能预测出几乎能要了人性命的伤痕就有七八处。
遍布的伤疤,几乎让整个上半身没了多少完好的地儿。
“都过去了。”
要说记不记得,刚开始其实也是记得的,血肉之躯,伤在己身如何会不关切,只是随着上场厮杀的次数增多,同一个地方再次受伤,他便不如何记得了。
一线战事残酷,哪回上战场不是拿命厮杀,血肉横飞间,几乎分不清那是敌人的血肉还是自己的。
每回活着回去,几乎都是满身的血窟窿,只要能活着回来,区区伤痕又算得了什么。
桃榆知道他是不肯与他说起那十年的苦楚不易,便也没再追问让他忆起那些往事来。
他检查了一番,发现有些伤相对来说比较浅,却还是留疤至今,想必也是因为前线医药短缺救治不佳方才至此。
“我给你擦些淡伤疤的药助恢复,虽说已经结痂伤口好了,可疤痕遍布,长此以往也容易病变。”
霍戍倒是不怎么在意这些伤痕,只是桃榆的声音都已经带上了哭腔,回头见他双眼不出意外的红了。
他指腹抚过桃榆的眼睑:“别哭,听你的。”
桃榆连忙取了自己珍藏的药膏,耐着性子一一细细在霍戍的伤口上涂抹开,待着把他全身都上了药,药膏都用了半瓶去。
待着药膏风干以后,霍戍穿上衣物,整个人都散发出了股淡淡的草药味道。